這一篇文章,「我希望能不停的繼續寫下去,永遠沒有終止的一天。」
這樣說也許很怪,但也是事實。我們彰師大國文系的白沙文學獎,迄今已經第十九屆了,我身為十八屆的總召,卻深感問題重重,有太多話需要說出口,跟往後歷屆即將升任的「總召們」聊一聊。
要打這篇文字我其實猶豫了很久,我是誰?有什麼資格多說些什麼?很多問題我自己的想法也還很幼稚,能夠給往後的學弟妹們什麼建議?後來我是在看到了彭明輝的〈人才培育三段論〉後,才終於想開了,經驗必須傳承下去,逐年累積,這個制度才會逐漸完善。我的想法也許幼稚膚淺,但文章未完,你在當完總召後可以自己接下去寫,刪刪改改,幼稚也會走向成熟。
白沙文學獎已經歷經十九屆了,按正常而健全的程序走的話,今天的成果應該遠遠不只如此。那麼,差別究竟在哪裡?為什麼每一屆總召辛苦奮鬥了一年,他們累積了那麼多的心得,卻無法盡量完整的交給下一屆?這整個問題的核心關鍵 ── 就出在「傳承」。
這一篇文章最想要表達的,就是希望每一個總召在自己艱苦歲月的過後,能夠花一點時間整理一下自己的心情與思緒,把自己的想法與經驗寫成文字,成為一篇萬分寶貴的分享文章。你的每一句話,對於學弟妹都有高度的價值。因為他們完全沒有經驗,你的種種提醒、對事情的想法,對他們來說都是「唯一的」參考指標。如果你一語不發,只丟了個簡本拍拍屁股走人,那麼他們就必須強迫自己以現有的經驗與知識水準,去挑戰完全未知的領域,長期下來,文學獎工作可以休矣!何談進步?
文學獎「總召」,其實說穿了就是帶領一整個團隊,一整個團隊就象徵了一種體制、一套制度。在初次當總召時,心情難免緊張,尤其像我是第一次擔任大職,是我過往生命經驗裡所沒有的挑戰,當時心境當然是緊繃又興奮的。
當總召前,自己的心態要先調整好。總召在下學期因為文學獎決審會的關係,會特別的忙碌,幾乎會犧牲一整個月的時間,整理計劃、安排人員與場地等等的雜事,這段期間裡很難讀得了書,做其他事情。一整年的日子裡,也會遇到很多狗屁不通的事情,心情起起伏伏是家常便飯的。你準備好了嗎?決定接下這份工作後,期間可不能因個人因素而臨陣脫逃,它將伴隨著你一整個大三的生涯,占據了一大部分時光,你決心在這裡面學到什麼?
每個人選擇這份工作的原因不盡相同,但我可以分享我在這裡面學到的經驗,你來看看,跟你想學到的東西是否一致。
首先,是對於系所、學校的行政系統有更清楚的認知,這可以幫助你在未來出社會時,比別人更早一步了解體制內可能存在的弱點與風險。在沒有搞過行政前,會有種朦朧的錯誤認知,總以為來到行政機關後,一切問題都會有人幫你解決。然而你可以發現自己大錯特錯了,行政機關分工細膩,沒分到的「工」你得自己想辦法解決,並非所有問題都有專人負責協助處理的,對此有了認知後,就不用抱怨怎麼有些事情都要自己去溝通協調了,因為不是行政人員的職責所在,他就沒有義務要替你處理這些雜事。
另外,行政機關上頭還有「高層」,不要忘了,有些問題他們有做不了主,你得跑好幾次系辦、學務處、校長秘書室,才可能有解答,有時多半是無功而返,會輕易耗費大量時間的。
其次,對於「人性」,你會有更進一步的了解。平常嘻嘻哈哈的人(所謂酒肉朋友)在你需要幫忙時全部跑光;平常大言不慚、叨叨議論「時政」的人,在真正面對問題時,選擇噤聲不語;平常有理念、有想法、指揮若定的人,工作交待下去後,可能多日不見蹤影。其中,還可能會參雜一些只圖坐享其成,卻擺明不想做事的人,以功課忙、社團多等理由,似是而非的推三阻四,總要人家替他著想,自己卻占著茅坑不拉屎。遇上了這些人,三生有幸,因為平常看不到,想求也求不來。只有在這時,你才會知道人情冷暖。
再來,是能夠看清楚自己的性格盲點,處事能力的失調。對我自己而言,完成了文學獎的所有工作後,我深深感覺到自己仍然有「好面子」的嫌疑,不敢勇於認錯,對待他人也顯得不夠寬厚。更重要的是,從辦事的過程中我感受到「人的極線」,我也認為要當總召的人必須有清楚而成熟的認知──人不可能十全十美,文學獎工作的辦理亦復如是。重要的是,完美的計畫被破壞後,你的心境如何調整?如何隨機應變?出乎意料的事情一籮筐,難道就慌了?擺爛了?底下的人覺得工作分配不公,你要選擇跟他們口水對罵?還是盡量解釋自己的初衷,跟他們協商溝通?如果真的是自己的疏失,要不要拉下臉來道歉?
最後,當然是因為待人處世、辦事能力的提升,而獲得的成就感。這我想就不用多說了,從前大事沒幹過幾件的我,當然會覺得這是一個對自我能力的肯定。從與人進行有效的溝通、到對於時間的掌握、人情世故的了解,這都是大學一、二年級時,所感受不到的。你看人的方式,會由平面而立體,由粗線而精細,由輕信而謹慎。這對於自我性格的塑造來說,是一次難得的機會。我們可以從別人的缺陷當中,尋找到自己未曾發現的盲點。
然而以上,我都在談體制內的情況。但是顯然我認為最重要的,是我們是否有辦法跳出這種框架,來「俯視」整個制度,並提出質疑呢?彰師大國文系「整體氣氛上來說」,對於文學獎的支持算是充足。但還是有嚴重的缺陷,我們做了一年的工,並沒有什麼待遇可言。頂多各班操性成績略有增加,加多少還是由各班老師自由心證。
一年無酬、無限期加班工作,多方疏通還要看人臉色。在尊師、尊長之名下,我們都成了被剝削的人。我們類似於大學裡的「非典型勞工」,但更身分不明。期末「證書」(獎狀)自己印,自己送自己,拿在手上酸在心。難道,這些都是「合理」的嗎?
我個人誠懇提出,往後在召集工作人員時,應當會同系主任、系辦人員、所有報名者,一同商討所有在工作上的待遇,釐清並明確所有權利義務的關係,事後斷不可道貌岸然的以「甘願做歡喜受」等是非混淆的言論打壓學生,無限制增加工作內容。
並且,無論以任何形式,都必須將一切「事實」明確而詳細的告知報名者,讓其自行決定去留,不得有絲毫隱瞞。
而在工作過程當中,如果我們的工作人員沒有受到合理的尊重,我們將有理由罷工,進而爭取應有的對待。若權利與義務嚴重失衡,違反最初的會議協議,我們有權臨時終止一切活動,要求提高報酬(會議協議時,即可先行聲明:我們是有權力罷工的。但是不聲明也並不意味我們沒有罷工權利)。如此才更能合乎正義,往後我們也才有更多的籌碼,能篩選人才進入文學獎內,也能夠進一步建立獎懲機制,不必委曲求全的照單全收,阻礙了團隊進行工作。
在整體環境未有改善、權力義務關係未有明確劃定、並得到系上師生廣泛的關注以前,我們有權拒絕進入文學獎體制內工作,即使計畫因而流產也再所不惜。
這是我對於文學獎制度本身的批評,我知道很少人會認真看待這些問題,不當一回事,但我卻很在意其間被剝削的事實。我相信,這也是每一個總召進來之前,都必須要有的清楚的自我意識,我們不能只是體制內的機器,維持獨立批判能力,隨時能夠針對現況,向外質疑其合理性,才是一個大學生最重要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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